20xx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环保领域改革,围绕“绿色立县,建设美丽沁源”的战略部署,大力开展“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年”,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突出精细化管理,深化大气、水、土壤污染精准防治,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巩固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态环境。
(一)目标定位
虽然我县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在全市处于地位,但是按照“绿色立县,建设美丽沁源”的战略要求衡量,按照“建设绿色、康养、文化、美丽、幸福沁源”目标要求衡量,按照“全域旅游大乐园、全域康养大田园、全域度假大游园、全域美丽大花园、全域友善大家园”的标准要求衡量,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的差距还较大,我们的工作差距还很大,因此,我们必须对标对表,直面问题,超前谋划,突破传统习惯思维,自加压力,提高标准,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改善大气、水、土壤环境的力度,提升山水田林湖草综合治理水平,努力实现打造全国一流绿色生态名县的目标。
(二)污染防治工作
紧紧围绕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在全面完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全面实现规范运营,全面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完善企业环保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及专业培训,环保制度建设等,推动企业重点在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后半年聘请省级以上专家队伍,对全县各类企业绿色发展、绿色企业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评级,奖优罚劣,整体推进全县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1、大气防治要再创新业绩
(1)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完成省市下达的减排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2)积极推进县城建成区燃煤土小锅炉淘汰,进一步推动郭道镇等乡镇实施居民清洁取暖工程。继续淘汰乡镇机关、站所、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
(3)抓好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3家焦化企业在20xx年9月前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4家砖瓦窑生产企业完成脱硫除尘升级改造,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市、县监控平台联网。
二是监督企业进一步完善厂区道路、停车场、物料堆放场的扬尘防治设施。
三是强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控制,加强面源VOCs治理与管控。
(4)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治理,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5)全面落实秋冬季取暖季错峰生产及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6)加强施工场地、*土*地扬尘综合治理,强化禁燃禁放措施,提升城乡环境管理水平。
(7)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严禁死灰复燃。
2、水环境治理要再上新台阶
(1)完成市下达的水环境治理目标。
一是全县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龙头国控断面、孔家坡省控断面保持Ⅱ类、龙凤河东沟断面达到Ⅲ类。
二是1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1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三是全县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四是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水污染减排任务。
(2)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一是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已批复的10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是报批王陶、王和、聪子峪、韩洪4个乡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三是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完善地下水“双源”(污染源、饮用水源)清单。
(3)加强企业水污染防治。
实施煤矿外排矿井水提标改造(COD、氨氮、总磷、氟化物、石油类、PH值、总悬浮物、总铁、总锰9项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完成3家煤炭企业外排矿井水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4)实施保护沁河、龙凤河行动。
一是实施沁河曹家园人工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工程、实施龙凤河简易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二是开展沁河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确定风险源清单,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和保障机制。
(5)加强农村水环境改善。
一是建设郭道镇污水处理厂。
二是按照沁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和规划,结合全县乡村振兴规划,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3、土壤、固废、辐射污染防治迈出新步伐
(1)全面开展医疗废物调查评估,推进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2)加强对煤矸石处置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煤矸石井下充填开采示范工作,解决历史遗留煤矸石治理问题,杜绝二次污染。
(3)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加大危险废物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转移,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5)加强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
(三)生态建设要打造新亮点
一是完成全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二是完成我县煤矿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工作;三是落实生态环境红线划定工作。四是强化生态保护,严格落实企业生态恢复治理标准,加强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生态恢复治理。五是开展“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村镇”“绿色家庭”等评审,激励全民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参与绿色发展实践。六是力争申报成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四)执法监察、监管要加强力度
1、监察内容更全面
一要对各级环保督查检查反馈问题和下达的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继续严查重处,强力度推动整改。二要加强对各乡镇“散乱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三要重点检查各企业,特别是煤焦企业全封闭式煤棚、料棚建设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煤矸石等固体废物处置和利用情况、企业精细化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四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五要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在线监控系统日常监管。
2、监察方式更有效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二要对环保违法行为,及时现场调查、取证、立案和处罚,确保环境安全。
3、畅通“12369”环保热线
对环境信访及时登记,快速调查、合理处置、确保环境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将各种环境纠纷、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4、做好环境应急工作
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工作,做好应急预案,锤炼应急队伍,建立环境应急信息库。
(五)环境监测要实现新提升
一是做好县城空气质量检测数据的分析、研判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的预警、预报工作。
二是做好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数据结果。
三是做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四是提升监测能力,完成新标准变更和扩项工作,确保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六)环境管理要提高新水平
一是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建设项目环保自行验收工作,落实履行建设项目开工、竣工、验收、生产环保设施运行信息公开及备案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办理;严格规范审核发放排污许可证;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督促企业按时申领、延续换证及排污许可证季、年度执行报告;
三是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一站式受理、审批,营造“六最环境”,提高审批效率。
(七)宣传教育要倡导新理念
一是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二是以“4•22”地球日、“6•5”环境日、“12•4”宪法日为契机,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全民的节约、环保和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八)做好环保系统机构改革工作
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积极认真扎实做好我县环保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在新的一年,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县委“绿色立县,建设美丽沁源”战略,始终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为抓手,,担当尽责,为建设绿色、康养、文化、幸福、美丽新沁源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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