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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设备采购合同

2022-03-23 来源:欧得旅游网

  甲方(招标人):泉州--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标人): 威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方委托 有限公司对 特种车辆设备采购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组成、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本采购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

  (4)招标答疑与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6)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本采购项目合同总价款:

  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 ,除此价款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具体合同标的、数量、价格、供货清单等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乙方免费公路运输至甲方用户指定地点

  2.2交货地点: 指定地点

  3、交货期

  3.1交货期:--年--月--日前

  4、履约保证金与付款方式

  4.1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2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支票、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应由中标人开户银行开具,或由采购人认可的其他银行或机构提供;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未能按期提供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采购人不与其签订合同。

  4.2 付款方式

  4.2.1在合同签定后预付合同金额的20%;

  4.2.2货物运抵现场经初步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4.2.3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

  4.2.4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和服务问题,10天内无息支付。

  4.3所有货款均由甲方支付。付款时乙方应提交以下单据送交 有限公司。

  4.3.1发票原件;

  4.3.2《付款申请表》由中标人填写,盖章后,附如下附件:《采购合同》原件、《采购物资验收单》原件及《采购申报表》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须由中标人加盖财务章与公章,并经财务人员签字、注明“与原件相符”);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1、质量要求:

  2、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检测、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1、安装检测:

  2、技术服务:

  3、人员培训:

  4、技术资料:

  ( 安装检测、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1、验收标准:

  2、验收方法:

  3、质量异议的提出: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8、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使用中发生问题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应委派维修点检修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发生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6小时内无法解决,则乙方应负责派技术人员在12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货物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仍有责任在用户所在地设立售后维修点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承诺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服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中明确说明质量保证期过后维护及保养服务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除乙方逾期交货外的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违约行为。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第(2)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按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预算(已包含劳保费用及各项措施费用、规费等),乙方应负责给企业自身相关人员办理工程险、劳工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乙方不按本条款约定投保的保险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法律责任,该条款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硬性条款。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货物验收合格,免费质量保修期满并结清全部合同价款时终止;

  14.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壹份。

  14.5 本合同附件为: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

  3、备品备件清单,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注: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之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违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经营地址: 经营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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