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荆州市军沙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荆州市沙市建筑防水装饰工程部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包甲方所属投资广场大厦、卧龙公寓及中餐厅层面和局部防水维修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具体范围:投资广场大厦裙房顶层屋面及部分节点与立面墙体防水,卧龙公寓顶层面防水层,中餐厅层面防水层进行翻修处理,在原有防水层另行加铺SBS防水材料以及对原有防水层的透气装置进行重新布置改造,对部分节点与立面墙体进行防水处理,具体工程量见,具体材料质地与施工工艺按乙方所报方案经甲方确认。
2、双方约定以上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由乙方承包,包干价为元。
3、乙方应保证严格按国家建筑质量规范及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施工规范进行合理施工,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确保施工质量。乙方承诺对维修后的屋面防水质量保修五年,五年内出现渗漏水问题(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负责修复,因顶层屋面渗漏水造成的装修损坏或其它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及时修复,乙方承担修复的所有费用。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不予修复或甲方无法通知到乙方,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4、工程进度及完成时间为7天,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施工,工期顺延,由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预防屋面渗水对楼内设施的损坏。
5、工程完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的80%即元,其余20%即元留作质量保修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的75%即元支付给乙方,余款在五年保修期满时支付给乙方。
6、工程施工中乙方应遵守甲方所聘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避免对物业正常使用的'影响。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对因本工程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负任何责任。
7、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物业公司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荆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荆州市军沙商贸有限公司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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