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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2023-02-19 来源:欧得旅游网

  《关于进一步强化新能源产业政策支持导向的提案》

  新能源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进一步促进我国新能源发展应用,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桑林蓝天自控技术有限公司等会员企业联合建议:

  1.保持新能源装机规模稳步发展。当前,光伏和风电是最具商业化发展前景的新能源,承担了重要的减排任务,其装机规模的快速发展成为我国客观现实需要。根据国家电力“十三五”规划,到20xx年,我国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为105GW以上,若按照105GW(20xx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3GW,累计装机77GW)下限测算,每年新增光伏电站规模仅7GW左右,难以确保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需要。建议维持国家能源局《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到20xx年,太阳能光伏电站累计装机量应达150GW”的目标不变。

  2.平稳、合理地调整新能源上网电价幅度。为促进新能源平价上网目标的早日实现,从政策层面根据成本变化,有序下调上网电价,是非常必要且合理的,但在考虑电价调整幅度时,建议尽量保持连续性、渐进性,减少对行业的负面冲击。1)根据当前产业技术创新现状,预计未来光伏电站系统成本每年下降5%~8%,因此,建议“十三五”期间光伏上网标杆电价按照10%左右的幅度进行下调。2)为促进和扶持中国光伏持续领跑全球,建议参考我国台湾地区政策,采用领跑者技术产品的上网电价补贴加价5%。3)为推动国家光伏扶贫事业的发展,考虑到贫困地区投资初始、建设运营成本较高等因素,建议针对光伏扶贫项目,不分光照资源区,制定全国统一的上网电价(建议该电价为1元/千瓦时)。

  3. 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机制,简化补贴程序。1)加强可再生能源基金征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基金征收标准。有关地区居民生活用电和地方独立电网销售电量的基金征收标准低于国家统一标准的,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将电价及时调整到位。加强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以及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的基金征收管理,确保基金征收到位。2)扩大可再生能源基金来源,上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根据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规划目标,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水平进行上调,确保补贴资金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要。3)简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和补贴申报、审批、拨付方式,规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支均由电网公司代为完成。

  4.创新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促进作用。绿色金融体系可以有效地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明显减轻环境治理对财政部门的压力。建议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多元化融资,推动绿色发展。一是明确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定位、政策框架和重点领域,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推动更多正向激励的绿色金融政策落地生根;三是加强绿色金融理念的宣传和推广。

  5.消除新能源贸易壁垒。为保持产业竞争力,在国产多晶硅品质尚无法满足高效产品发展需求的背景下,针对多晶硅进口实施差别对待政策,放开纯度在99.9999999%及以上的多晶硅料进口加工贸易限制。

  6.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出台政策支持多能互补的微电网试点项目发展。微电网代表了未来能源发展趋势,发展多能互补微电网项目是改善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重要方式,是解决供需矛盾的重要手段。为实施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应继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多能互补的微电网试点项目发展。

  7.鼓励各行业先进企业率先使用绿色能源,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应积极鼓励各行业先进企业率先使用绿色能源,引导全社会主动选择绿色能源,淘汰高污染、低效率的用能方式;通过特高压电网,把我国西部、北部电力大规模输送到东中部地区,促使绿色能源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同时,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研发,通过新材料、储能、电池等技术的重大突破,大幅降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成本,提高绿色能源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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