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开阳县看守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开阳正艺装璜部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办公楼正门需安装不锈钢门一道,承包给乙方加工安装,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安装。
二、承包单价及金额:尺寸为:宽4.42米,高2.86米,计12.64平方米,每平方米720元,合计金额大写:玖仟壹佰元整(¥9100.00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加工安装完毕后,由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正式发票一次性付清款项。
四、乙方责任:在加工和安装过程中,需注意安全,如出现安全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此门保质期为一年(锁具除外)。
五、完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开阳县看守所 代表: 乙方:开阳正艺装璜部 代表:
年 月 日验 收 申 请
开阳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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