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乘车学生安全,特向(学校)和乘车学生家长委员会保证如下:
1、坚决不超员(以校车证准乘人数为准),按学校上报趟次和人数进行接送,不准中途甩乘车学生(不让学生在中途等候),不让乘车学生倒乘其它车辆。
2、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车,行车时不接打手机。
3、认真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接记录。
4、及时维护和保养车辆,按约定时间接送学生,不耽误学生上下学。
5、妥善做好乘车学生家长工作,不打骂乘车学生,与家长委员会座谈协商后,合理进行收费,不与学生家长闹纠纷。
6、坚决服从学校管理,确保学生上下车安全和行车途中安全。出现一切与乘车有关的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司机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如有违犯上述规定,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取消校车营运资格。造成一切安全事故,除负所有经济责任外,还要接受交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处罚。
保证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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