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矿党政研究决定,我矿于20xx年4月28日进行停电检修,20xx年4月28日乙班停止生产放假,20xx年4月29日乙班正常开工,为确保停止生产放假复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安全措施如下;
1、停止生产前最后一个班,班前必须组织学习本措施。
2、停止生产前一个班,必须对井下每一个作业地点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较大隐患的地点及时落实整改,不得将隐患遗留到停止生产期间。
3、停止生产期间我队不安排井下作业,任何人员不得已任何理由私自下井作业,否则一律按严重三违处理。
4、停止生产前一个班,由本队井下电钳工将本队所有开关打至零位,进行闭锁(照明综保除外),并将所有阻车器关闭。
5、停止生产前一个班,必须由跟班队长带领全体井下工作人员于下班前,准时到达指定候车地点,并清点人数,安全撤出,并于出坑后及时向区调度汇报并签名。
6、4月29日乙班,由队长或书记亲自召开班前会,认真学习本措施,对每个人进行排查,符合下井条件后方可下井。
7、恢复生产的当班,要有队主要领导下井且与工人同进同出。
8、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前,必须首先由跟班干部、工长、安全员、瓦斯员对工作面整个作业环境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确认支护完好、通风正常、无瓦斯积存,没有其他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方可允许人员进入作业地点,恢复供电,开展正常工作。
9、停止生产期间,队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到24小时在岗,不得脱岗、窜岗、饮酒、赌博。不值班的队领导离开矿区外出时,必须执行矿请销假制度。
10、停电检修期间,我队无检修项目。
补:27日丙班前所有管辖巷道全部进行巡视,并登记,不留隐患。
任振宇 20xx.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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