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新建住房一栋,该房设计为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24.7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相互协作的基础上,甲方将该建筑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双方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一、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价格
1、乙方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私宅一栋(其中模板、脚手架、工具、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2、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低层住宅A系列A2套型)的要求,完成基础、主体、屋面及室外装修以及散水,室内楼梯送到三层,室内地面或墙面按甲方要求毛胚或压光进行施工,(门窗、水电、下水除外)。另外根据甲方要求一层和二层的斜屋面现浇,构造柱加七根。
3、该栋建筑承包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4、工程价款采用按施工进展逐一拨付的方式,每一层拨付一万元,余款在年前除预留三千元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保修金在两年内房屋无任何建筑质量问题即退还给乙方。
二、施工要求
1、乙方保证按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工程所有时间为个工作日(下雨天除外)。
3、乙方施工要以安全第一,不违章操作,确保安全施工,教育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杜绝工程事故,如在施工中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三、建材由甲方保管,乙方按需领取,乙方应节约、爱护、使用好甲方的材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原材料的浪费,由乙方负责赔偿。施工过程中甲方及时准备好乙方所需的材料,因材料没有及时提供,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质量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2、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有关人员随时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并提出符合建筑质量规范要求的一切建议,乙方必须按要求执行。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进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3、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金定为10000元,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约定
1、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伙食。
2、开工日期:20xx年5月28日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