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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书

2021-08-01 来源:欧得旅游网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基于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经营范围:

  项目经营地址:

  二、合作期限

  1、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合作期限可以变更。

  三、合作形式与内容

  甲方依项目实际情况委托乙方负责为该项目提供总体运营管理服务,具体是指乙方受托负责对该项目从定位研究到经营管理的全程策划和执行。甲方负责提供运作条件及支持配合,作为投资方对乙方的运作有全程监控的权利与义务。

  四、乙方提供服务的范围

  1、项目市场调研。

  2、项目可行性分析。

  3、项目定位研究。

  4、项目招商策划及实施。

  5、项目推广宣传策划及实施。

  6、项目日常的商业管理。

  7、项目的品牌树造。

  五、招商服务订金及支付方式

  1、为体现甲方的合作诚意与经济实力,甲方预付给乙方的招商服务订金总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RMB30万元)

  2、招商服务订金的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一周时间内,甲方预付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万)给乙方,在乙方选派的经营管理团队进驻甲方项目工作到第7天时,甲方预付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万)给乙方。

  3、为体现乙方的诚信与运营能力,乙方在下列两种情况下,甲方提出终止合作七天内,乙方无条件一次性退还甲方叁拾万元(RMB30万)招商服务订金。

  ①乙方未能按《合作前六个月,乙方正常履行合同的工作进程表》的进程工作或没能力正常履行合同时。

  ②在合同约定时间180天内未达到招商保底目标时。

  4、若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180内达到招商保底目标时,甲方预付给乙方的招商服务订金转为招商服务费。

  六、招商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项目合作中,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招商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RMB260万元)。按10.5万平方米(一、二期)商业面积计算,每平方米的招商服务费为24.8元。

  2、支付方式:当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招商达到合同约定的保底目标60%时,开始支付招商服务费,计算方式:(第一期达到目标的招商面积3.3万平方米)×24.8元/平方米=81.84万元,依此类推。

  3、甲方凭乙方开具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4、第二期5万平方米商业面积的招商服务费同上理计算。

  七、运作资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在运作过程中的宣传推广费用、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及其他软硬开支须提出详细计划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2、________地区的宣传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地区的宣传推广费用由乙方承担。

  3、支付方式:甲方按月直接支付给乙方派驻的招商及经营管理团队的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等费用按甲方的报销标准与程序核销。

  八、乙方派驻的招商及经营管理团队的人数与薪资待遇

  1、乙方派驻的招商及经营管理团队人数,在合作的前六个月确定为六人,六个月后根据发展的需要双方协商酌情增减人员。

  2、乙方派驻的招商及经营管理团队的人员的薪资待遇标准参照甲方同等级别人员的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甲方的0.5倍,超过部分由乙方公司补给。

  4、乙方工作人员的考勤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甲方根据考勤支付乙方工作人员的月工资。

  九、经营目标及收益分成方式

  1、经营目标:

  2、合作期内,甲方同意该项目产生利润后,所得税后利润,甲方占60%,乙双方占40%,甲方按季度预支付给乙方,每年年底结算该项目年利润,乙方所得季利润根据年底结算结果,多退少补。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协助乙方开展工作的义务。

  4、甲方有按合同约定足额付款的义务。

  5、在合作期限内,甲方有要求乙方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度的权利(前六个月内,乙方每周至少一次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6、甲方有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实施全程监督的权利。

  7、甲方具有对项目所有财务运作的掌控权,包括对入场企业或商户的各项费用的收取。

  8、若乙方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招商目标或经营管理目标,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作协议并索回已支付的招商服务费。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生效后,乙方有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义务。

  2、本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乙方有提交本项目运营管理服务的详细工作计划的义务,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合作期间,乙方有严格守法经营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的义务。

  4、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和确保项目能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乙方在本项目策划及具体操作过程中有自主决策权,并独力承担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5、由于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向乙方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招商服务费和本项目40%的经营利润的对应费用,乙方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合同。

  6、乙方有要求甲方提供协助、配合并按照双方确定的运营计划执行的权利。

  7、合作期间,为了体现诚信合作、风险共担的宗旨,若在约定时间内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保底标准,乙方有无条件退还甲方已付给的招商服务费的义务。

  8、乙方应本着节约节省的原则,严格按预算费用的标准开展工作,若确因实际需要而有超出,则需提前向甲方报备,经甲方同意后执行,否则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9、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收取入场企业或商户的任何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因本协议是在项目开发前期签订的(未立项,未规划,未设计及其他相关手续)所以若单方违约,须承担此次项目另一方开支费用的四倍。

  2、由于任何一方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战争、火灾、风暴、政治封锁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十三、保密条款

  1、在合作过程中,双方提供的需要予以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应事先书面告知对方(告知方式包括如文件加盖保密印章等保密措施)。

  2、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同时应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泄露,只要有一项证据证明一方的商业秘密是由另一方泄露的,泄露的一方即应当承担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无论本合同是否订立、续订或终止,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十四、不可抗力

  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出现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罢工等甲乙双方无法抗拒、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则延长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任何一方无权以上述理由终止本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双方应立即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甲乙双方均免除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的责任。

  十五、合同的变更

  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附件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文件的任何变更、增减都必须以双方友好协商,由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具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及双方书面确认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本着求同存异,努力推进项目进展的角度出发,尽量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交项目所在人民法院审理。

  十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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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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