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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转让简单版合同范本

2023-06-10 来源:欧得旅游网

  转让方(甲):____

  身份证号:____

  受让方(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

  房东(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宾馆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对产权的声明

  丙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字第号。丙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丙方同意甲方将其自营的位于市区路号的宾馆全套设备,证、照转让给乙方使用,宾馆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客房间;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转让费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具体财产包括:房屋现有的全部设备、设施、厨房用品、装饰类等,还有乙方认可的其它东西,具体物品以详细登记表为准。

  三、甲方与丙方签订了为期年的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宾馆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四、付款方式

  转让费分次付清。

  1、第一次甲、乙双方在宾馆设施设备清点交接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元(¥:____元)(作为定金)。

  2、第二次甲、乙双方在与旅馆房东正式见面交接,并确认从旅馆转让合同完成生效后,到甲方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_元(¥:____元)。

  3、在甲、乙双方办理完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意见书等相关证件(详见附录二)过户手续后乙方在年内向甲方分期性支付尾款:____元(¥:____元)。

  4、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待合同期满后再退还给乙方的押金。

  三所述的装修装修、装饰、设备及一切手续(证、照)与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属乙方。

  五、宾馆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六、该宾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工商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住宿。所有相关证件交由乙方保管并使用,租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收入归乙所有,与甲方无关。并由甲方给乙方出具全权委托书,乙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交元作为证件保证金,以保证证件不丢失和乙方在此期间的合法经营。(上述所有证件需甲方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证件保证金在乙方转让经营后,在归还证件时甲方应全额退还保证金。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七、年月日之前完成宾馆的所有移交工作。若甲方在收到定金后超过个工作日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宾馆,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等同转让费%的赔偿责任。

  八、甲方与丙方所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证件的过户变更手续,费用乙方自付,如因为证件不能过户,导致乙方不能接手经营,则甲方需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转让费及违约金。

  九、如甲方未能在甲方与丙方所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日内代乙方办理完宾馆相关工商税务及特种行业登记等手续,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退还定金且承担乙在经营宾馆期间的所有支出,再次期间宾馆的所有经济收入归乙所有。如乙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则定金不予退还,所有经济收入归甲所有,且无权要求返回之前经营宾馆的所有费用支出。

  十、甲乙双方在签署该协议签订前该宾馆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该房屋所涉及的房租、电费、物业管理、供暖费等应由甲方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十一、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十二、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宾馆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十三、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宾馆,有关补偿归乙方。

  十四、乙方在经营期间如果需转让,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协助乙方共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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