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四有”好干部 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习提出的“四有”要求言简意赅、凝练深刻,不仅全国2800多个县市区党委一把手,所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如果都能按照“四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定能发挥起动员和组织人民开拓前进的中流砥柱作用。
“心中有党”,就是要对党忠诚。“忠诚敦厚,人之根基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绝对忠诚,这是讲政治的首要原则,是作为县委书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这个忠诚,必须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杂使假、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决不能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这个忠诚,不仅在平时工作中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而且“要经得起风浪考验,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
“心中有民”,就是要有爱民情怀。面对基层群众的领导干部,必须心系群众、为民造福。要处理好个人与人民的关系:与个人,“名誉、地位、利益,要想得透、看得淡”;与人民,“要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们的言行举止、决策举措,都要经得起群众的检验。要像焦裕禄那样把群众的酸
甜苦辣、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时刻聆听老百姓的呼声,深切体会老百姓的疾苦。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尤其要围绕群众的急难愁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用真心换真情,用真情换民心,始终和群众打成一片,赢得群众的支持。
“心中有责”,就要能干事有担当。“仕途一时荣,伟业千古事”。县委书记之责,就是要按照习的嘱托,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担当,要意气风发,要善始善终,要奋发有为。面对人民群众的期待,领导干部要胸中有团火,以闻鸡起舞、舍我其谁的使命感,满怀激情奋发有为地攻坚克难,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为民谋利。
干部就要干事,单有“两袖清风”还不够。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官员在阎王面前自称清廉,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因此无愧于鬼神。不料遭到阎王斥责:“设官是为了兴利除弊,如果不贪钱就是好官,那么在公堂上设个木偶,岂不胜于你?”由此可见,两袖清风是自律的准则,干净干事才是尽职尽责。如果“在其位而不谋其政”,碌碌无为而不思进取,“干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涛声依旧”,岂不成为庸官、太平官?“常思奋不顾身,而殉国家之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才能负起时代和历史的重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看干部主要就是看肩膀能不能负重,能不能超负荷。”
“心中有戒”,就是要心存敬畏。这份敬畏,是对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敬畏、是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是对群众和组织的敬畏。“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威而服吾公”,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在任何风浪面前屹立不倒的底气。要有“敬畏之心,戒惧之意”“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要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引导全县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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